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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: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统一划分为五个等级
新闻来源:网络转载
添加时间:17-12-13 12:4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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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了解到,《长沙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》已制订并下发,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规范管理。
近日,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了解到,《长沙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制订并下发,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规范管理。这意味着,今后长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按照 全市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体系进行等级评定,在长沙创建一批设施齐备、管理规范、环境整洁、服务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,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。
《办法》所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,是由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委员会以及社会力量建设、运营的,为有需求的城市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、托养、康复、休闲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,是指以家庭为核心,以社区为依托,充分利用社区资源,通过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等形式,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文化娱乐、助餐、助洁、助浴、洗涤、助行、助医、助急、代办、康复辅助、精神慰藉、信息咨询等服务。
根据规定,长沙将规范原日间照料中心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、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称呼,统称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。根据服务资质、场地面积、设备和设施、服务项目、服务绩效、制度建设、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,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由低到高,分为A、AA、AAA、AAAA、AAAAA五个等级。
长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,每次评定有效期三年。在有效期内,通过升级改造实现标准提升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申报更高等级。有效期满,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重新申报等级评定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重点抽查、定期检查、不定期暗访、受理投诉、第三方机构督导等方式,加强对获得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。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等级评定标准的,限期整改;限期一个月内未能整改到位的,降低或者撤销其评定的等级,并取消相应政府补助。获得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、投诉或者弄虚作假骗取等级评定的,一经查实,由市民政局撤销其评定等级,取消政府补助,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等级评定。
该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。各区、县(市)民政部门可参考本办法,自行制订标准,出台相关政策办法,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评估定级。